笔趣阁 - 言情小说 - 快穿之还愿司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28

分卷阅读128

    辈的关爱,真的让她很感动。



    叶之秋替虎妞可惜,如果她能坚持下来,再坚持几天,就不会离开自己最爱的亲人,也不用和还愿司做交易了。



    难道这就是命?



    天命真的不可违吗?



    叶之秋的沉默不语,小白看着有点着急。



    “老板,你不开心吗?”



    “这个任务是不是很难做?”



    在小白看来,带孩子什么的确实让人脑壳疼,更何况还要养大成人,这个世界的任务线只怕也很长啊。



    ()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☆、18起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叶之秋看着窗外。



    天空有一道光芒极速划过,似乎是一颗流星。



    她遥望着与自己原生世界一模一样的天空有些困惑。



    窗户边上有些呆呆的少女看着转瞬即逝的流星,没有回答小白的问题,而是反问了一句。



    “小白,你的那个世界也有星星、月亮和太阳吗?”



    小白不明所以,他不懂为什么老板的思维跳跃可以这么大,不过他还是回答道:“有啊,我的那个世界和我们经历过的三个世界环境大体一样,不过是发展略有不同而已。”



    “这样啊……”



    她把手从耳垂上拿下来,懒懒的应了一声。



    那还真是很有趣啊,三千大千世界,却又大同小异,她想起了程大人说过的一句话。



    所有的世界都来自一个本源。



    那么世界的本源是什么?



    为何这个本源有着如此大的力量可以cao控世间万物……



    她从窗边缓慢的起身,似乎是无意识的走到床边,和衣躺下。



    “小白,我要睡了。”



    叶之秋的声音低微,似乎很疲乏。



    “好。”



    小白听到老板疲惫的话语后轻轻应了一声。



    他从叶之秋的神魂里飘了出来,看着床上的三个孩子叹了一口气。



    老的老,小的小,真愁人。



    浅薄的晨光如约而至,又是新的一天。



    两个老人一大清早就出了房门,走出了客栈。



    叶之秋听到动静后也带着孩子随后出了门。



    她昨天就看到了街口有一个卖抄手的。



    汤底透亮,还有青菜点缀绿的娇艳,真材实料,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增。



    叶之秋要了七碗抄手,今天得吃饱一点,要不然没力气干活。



    摊主听到数量后有点讶异,旋即便又回过神,半大的孩子吃垮老子,这一群娃娃,七碗只怕是吃得下。



    叶之秋细嚼慢咽,她一边吃一边看着吕娇娇。



    吕娇娇已经四岁多了,拿汤勺还是会拿的,不止会拿,还会吃。



    她舀起一个抄手,就放嘴边吹吹,吹凉了就“啊呜”一口吞到了口里,两旁的腮帮子鼓得老高,像一个可爱的小松鼠。



    叶之秋忍俊不禁,好萌啊。



    七碗抄手,大部分进了叶之秋的肚子里。



    从街口的抄手铺子出来,她来到一个包子铺又买了十几个包子,进山后午饭肯定得在山里吃,多买点有备无患。



    叶之秋带着孩子一通买买买。



    吕小树看着阿姐花出去的钱有点rou疼。



    他不止一次想要开口制止阿姐大手大脚的花钱,但是又怕阿姐生气,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情绪。



    看我,看我,再乱花钱,钱就没了。



    叶之秋不理会吕小树无声的呐喊,不投入哪有回报呢?



    她买了一个大竹筐,红绳,红布,一个瓦罐,打火石,还有一把匕首,最后又买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木盒。



    嗯,匕首很贵。



    做工精美的木盒也不便宜。



    买完这些东西,铜子也没有剩多少了。



    吕小树看着阿姐手里所剩无几的铜板,心都痛了,阿姐还是和在吕家村时一样,想一出是一出啊。



    吕小苗和吕娇娇很兴奋,他们啃着手里的糖葫芦,满眼星星。



    这种买买买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是:哇撒,阿姐好有钱啊!花钱真豪爽啊!我们吃得好痛快啊!



    叶之秋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放在大竹筐下面,然后把吕小苗也放在大竹筐里背在背上,一只手抱着吕娇娇,一只手牵着吕小树。



    这样的行为并不出挑,汉江城里的大街上jiejie或者哥哥都是这样带孩子在外行走的。



    来到城门口,守城的人又换了一波,叶之秋轻车熟路的把牌子丢到守军桌前,随着人流慢慢的出了城。



    再往外走了一段路,人就散了开来,路上行人越来越少。



    叶之秋彻底放飞自我了。



    她把吕小树放在大竹筐背在背上,吕小苗和吕娇娇一手抱一个,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城外的森林里。



    她必须得赚钱。



    两个老人心虽然好,想法也好,但是养孩子也要看怎么养。



    吕小树和吕小苗都很聪明,得让他们去读书,不求他能考一个状元,只求能多懂一点知识。



    毕竟多读书,才能明事理。



    如果吕娇娇愿意读,叶之秋也会让她一起去上学,但是在这种朝代,读书很费银子。



    有时候举族之力都供养不出一个读书郎,何况三个孩子。



    所以从现在开始,叶之秋就得努力攒钱。



    有小白这个作弊器,叶之秋在森林深处很快找到了一支人参。



    她把几个孩子放在一旁,示意他们不要出声,自己慢慢的走了过去。



    叶之秋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红绳,先把山参系住。



    传说野山参会跑,得用红绳困住它……叶之秋表示无论如何也得照做,万一真跑了,可咋办?



    起参不能见铁,叶之秋用匕首削了一把竹刀,开始起参。



    看到阿姐小心翼翼的样子,三个孩子呼吸都自动放缓了,生怕惊扰了她。



    在叶之秋的原生世界,采参分几个阶段。



    四五月间,参苗萌发,叫“放芽草”。



    六七月间,参叶藏在杂草中难找,叫“放黑草”,民间称“青榔头市”。



    八九月间,已是秋天,参籽成熟,鲜红光洁,形似鸡腰,冠诸团生细杆之上,很像榔头,民间称“红榔头市”。



    八九月份的这个季节是采参的黄金季节。



    九月以后,参籽落净,又叫“放刷帚头”、“放黄罗伞”,或称“放韭菜花”。



    叶之秋挖得很仔细。

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的扒开人参旁边的泥土,争取不弄断一根人参须。。。



    这种野山参,碰到性命垂危的患者,一根参须都能救活一个人。



    在她仔细仔细又仔细的情况下,叶之秋终于把人参全部挖出来。



    她望着手心里的宝贝,大喜过望。



    这只山参皮老,色黄褐,横纹细密而结实。



    体态玲珑,体腿明显可分,参根顺理且直条须,老而韧,清疏而长,其上缀有小米粒状的小疙瘩称之谓“珍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