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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好的计划全部灰飞烟灭,飞蛾扑火般对他好。一直烧,一直烧,一直到烧完,烧得满地灰烬,烧得遍体鳞伤,修养一段时间,又从灰烬里长出新的幼苗来。我喜欢他整整十五年。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,无数次我想放弃,警告自己不要犯贱,告诉自己没有结果。我常常很孤独,翻遍手机联系录,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一部电影的人,我没谈过恋爱,我没法喜欢上新的人,我心里的森林,每一棵树,扒开树皮,撕开树心,写的都是他的名字。也许,要等到有一天,真的烧光了,烧死了,寸草不生了,才能真正的死心。到那一天,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,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。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。我太痛了。-周末的晚上,我想出门,去外面随便逛逛。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,我上高中的时候,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,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。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,再过几个月,我就可以领工资了,只要我够努力,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,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。我很少逛街,对这个城市也不熟,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,有一整条的小吃街,东西都不贵。我去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,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,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,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,我勉强认出几样,煎饼果子、焦圈、豆汁……逛街的以情侣居多,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,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,我只点了一小份,吃完了,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炸糕,排了半天队,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,听旁边的情侣拌嘴,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。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,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,有KTV,有酒吧,还有小旅馆的灯牌,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,看见我是一个人,都不管我。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,是镂空的铁架子,形状是一只猫,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,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。酒吧在二楼,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,我往上走,有个人正好下来,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,他惊讶地笑了:“是你?”他逆着光,我没反应过来,他看我发怔,笑着侧了侧脸,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,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。我比他还惊讶: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罗家虽然行事低调,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,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,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。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,笑得眼弯弯:“我怎么不能在这里?”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,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,就算笑起来,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,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。我被问得无言以对,罗熙大概也看出来,笑着说:“我是在这边读书的。”“读书?”我更惊讶了:“你在上大学?”他笑着点头:“我长得显老而已。”虽然他这样说笑,但其实我之所以以为他和我是同龄人,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,而是因为他的气质。这个叫罗熙的青年一点也不像他大学里没心没肺的同龄人,他经历的事肯定不少,因为他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。当然,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得太多。我们聊天的过程中,有人从楼梯上下来,我们两个站在楼梯中央,勉为其难地让出了给一人通行的位置,他大概是怕我被挤得摔下去,伸手抓住了我手腕,虽然才第二次见面,但这突然的动作我却也并不反感,不知道怎么回事,罗熙给我的感觉很友善,最起码好过贺连山王朗那一帮人。“我们进去里面聊吧。”那个人挤下去之后,罗熙提议。“你不是要出来吗?”我问他。他无奈地笑起来。“许朗,你要是个女生的话,就完蛋了。”“为什么?”我对他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。他带着我往里面走。“你要是个女生,这么喜欢戳穿别人,岂不是要单身一辈子。”-这酒吧并不算好。酒的种类不多,也不好喝,灯光不好,唱歌的人有点“油”,没有银魅那种醉生梦死的气氛,也没有墨格那种装到极致浑然天成的小清新。那些酒吧动辄四位数一个台还是有道理的。我和罗熙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小包里,现在这个时间段正好,酒吧人不少,舞台上歌手唱着过时了的小清新范歌曲,兑了红茶的酒很难喝。“很失望?”他大概当我是很少来酒吧的乖乖仔,笑着问我。“意料之中。”我不打算和他往深里说,因为我想说的话他未必听得懂。我想说,这社会仇富颇严重,仿佛有钱只能买到最烂俗的,金光灿灿的,属于暴发户的东西。其实有钱买到的反而是最精致最匠心独具的东西,钱够多,连情怀都能买到。墨格去年一直走文艺风格,主题叫“在路上”,一会是西藏一会是布拉格,从西藏搬过来的五彩经幡,音乐专业学生在台上唱梵语歌,来的都是文艺女青年文艺男青年,穿麻布裙子戴青金石的项链,张嘴就是仓央嘉措诗集,墙壁上挂着十几万的现代艺术家的抽象画,灯光打得煽情,一堆人坐在酒吧里就觉得自己去了一趟拉萨。银魅更是搞了个初恋之夜,一堆长相清纯的美女和帅哥穿着学生服当服务生端酒,单凭那张脸,他们哪个读书时候不是别人心目中隔壁班的那个男神女神。这世界上很美好的一些东西,恰恰都是能用钱买到的。而这世界上最最美好的一些东西,可以一分钱不用花,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那个眼光,活得也没那么纯粹。我能举出的唯一一个例子是陆嘉明,他现在还在读书,最大的爱好是种植物,我看过他自己弄的一个小园子,墙角种瓜,胖胖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,子叶又嫩又绿,像两片手掌。一捧草籽撒在装了白沙的玻璃杯里,淋上水,三天之后,草芽出齐了,一天天长高,看得清根须脉络,草针翠绿,摆在桌子上,看一眼,心情能好上几个小时。他还种树,半尺高的小树苗,跟着他长大,长了十五年,熟悉得像家人,他坐在树下看书,没有什么情怀比这更好。说到他,就不得不说李貅,李貅当年练手,买地想搞楼盘。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,他们适合搞实业,严谨认真,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。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,还荒在那里,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,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,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,在旁边跑来跑去,撒了半亩葵花种子。等到第二年,李貅路过城